中新网福建新闻5月23日电(张慧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参与治理校园欺凌等工作。
城厢法院灵川法庭积极响应文件精神,发挥省级青年文明号示范带头作用,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促进平安法治校园建设。5月17日,灵川法庭柯清廉法官、刘志猛法官分别被莆田市第十八中学、城厢区东海东沙中学聘为法治副校长,两校先后举行了聘任仪式,为法官颁发聘书。
仪式后,刘志猛法官以“杜绝校园欺凌 青春有法相伴”为题,为东沙中学的学生讲授法治课。刘志猛法官从什么是校园欺凌、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校园欺凌应承担哪些后果、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等多方面进行详细而生动的阐述,结合审判实际,通过鲜明的案例讲述了违法犯罪的恶劣后果,引导同学们预防和远离犯罪,在遇到校园欺凌时要采取合法途径妥善应对,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自觉尊法学法守法。法官轻松活泼的授课方式受到同学们的喜爱,同时通过问答环节,与学生们积极互动,取得良好的普法教育效果。
少年强则国强。接下来,城厢法院将以“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为契机,深入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围绕青少年法治需求,精准普法,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