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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街司法所:疫情无情 调解有情

  中新网福建新闻5月16日电 近日,南街司法所所长邱明霞电话回访一起租房纠纷调解案件双方当事人,双方均向司法所表示对调解结果很满意,调解员刘可方的调解非常耐心,工作态度非常好,感恩司法所调解员的辛勤付出。

  2022年3月3日,外来务工人员小张一脸焦灼,行色匆匆地来到南街司法所要求调解,恳请调解员刘可方一定要帮帮他。原来,小张于2021年5月来福州打工,与福州某房屋管理公司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近期因受疫情影响,工作发生变动,通过微信与房屋管理公司经办人协商退房,当时经办人误认为是到期的合同,表示同意。因此,小张马上又与他人签订了新的租赁协议,并准备三天内缴纳押金。但小张去退押金时,房屋管理公司发现原租房合同并未到期,以提前毁约不肯退还押金。一边要收押金,一边不肯退押金,身边又没有钱,小张感到万分沮丧、非常痛苦。房屋管理公司认为依照合同约定和公司管理制度,坚决不能退小张押金,而且在疫情时期,公司经营也很困难。房屋再被租客提前退,一时也找不到下家,要亏损的。

  因该纠纷双方当事人各持己见,也都有一定理由。调解员首先诚恳地邀请房屋管理公司负责人杨经理到司法所沟通了解情况,并坦诚地告诉他,作为调解员,非常理解公司目前的处境,租房提前解约,是可以不退押金。但是,如果经办人没有误解,没有同意解约,小张也不会退房。年轻人刚来福州打工,现在经济非常紧张,押金是否返还对他来说很重要。调解员作为公正的第三方来调解纠纷,要依法理、道理、情理三方面来为双方考虑,小张提前解约也不能全赖他。经过宣传教育,杨经理表示回去协商一下,可能要扣些押金作为补偿。另一方面,调解员向小张进行合同法普法宣传,帮助他了解合同的权利义务规定,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教育他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坚持依法办事,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反复沟通和调解的同时,调解员结合事实,开展普法教育,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经多次沟通和普法教育,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在司法所签订书面调解协议,结束纠纷。小张于2022年3月8日前结清水电费和物业费,将B单元房内自有且需要的物品全部搬清。同时,房屋管理公司方退还全部押金人民币2200元。

  疫情无情,调解有情,押金被扣引纠纷,耐心调解得返还。调解员刘可方自从接受调解申请以来,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反复不放弃,不气馁,不向困难低头。积极从实践中学法,法理、情理和道理相结合,设身处地为双方当事人出发,帮助当事人分析利弊,采取背对背、现场对话、电话和微信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结束纠纷,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法治南街、和谐南街提供法治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