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4月1日电(苏明坡) 3月,突如其来的疫情,给泉州按下了“慢行键”。疫情增加了执行的难度,但并没有削弱执行的力度。连日来,安溪法院执行干警们坚守岗位,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重点推进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司法的温度。
十年抚养费,七日追回
2008年,吴某芬与黄某福离婚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黄某福应于每年12月30日前支付抚养费5528元,直至婚生子黄某鑫年满18周岁止。判决生效后,自2011年起至2021年,黄某福已十年未支付抚养费55280元。2022年3月10日,黄某鑫向安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本院依法向黄某福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黄某福的银行、微信、支付宝等账户。因黄某福现经营淘宝店铺,冻结账户对其经营店铺产生影响,其主动与法院联系。经承办人释法说理,被执行人认识到错误,主动支付了全部抚养费,案件在立案后7日内顺利执行完毕。
执行款微信支付,高效便捷
刘某妹与易某叶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易某叶应支付赔偿款3566.57元给刘某妹。因易某叶未能按时支付赔偿款,刘某妹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叶某易银行账户存款,但因系统扣划时间限制,暂无法线上扣划存款。执行法官遂与被执行人电话联系,向其告知执行情况,督促其自动履行方能早日解除银行账户冻结。鉴于疫情原因,当事人不便到法院现场缴纳执行款,执行法官遂通过与被执行人添加微信好友,向其发送法院收款二维码,由被执行人将执行款直接缴纳至法院账户,案件立案后14日即执行完毕。
“执行不能”陷僵局,暖心救助
王某梅与王某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一案,经本院多次采取财产查控措施及入户执行,均查无王某海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执行不能”僵局。申请执行人王某梅家庭经济困难,急需该笔赔偿金缓解目前的生活压力。执行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引导其申请执行救助保险,并办理发放执行救助保险金18700元,帮助其解决燃眉之急。
泉州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安溪法院累计执结抚养费、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12件,执行到位金额55.33万元,高效兑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