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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法院开展“复绿补种”集中植树活动

  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10日电(曾飘越)3月9日,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人民法院联合该县检察院、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履行环境修复义务,在环境修复公益补偿实践教育基地参进行植树造林活动,2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共计种植树苗100余株。

  据悉,设立环境修复公益补偿实践教育基地是明溪法院践行生态环境修复司法理念的又一重要举措,今后,该院在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将以该“教育基地”为依托,责令破坏森林资源、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非法采矿、环境污染等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履行环境修复义务,缴纳公益补偿金,在该教育基地上统一进行复绿补种。

  此外,该院积极联动县司法局、保护区管理局联合制订《修复性生态司法联动机制》,将植树、水源保护、鸟类资源保护等纳入社区矫正内容。截至目前,通过该举措已责令26起生态案件31名被告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取得了显著成效,社会反响良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