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月24日电(郭上湖 黄香海)日前,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奔赴数百公里之外的泉州市,成功拘传一名“失联”许久的被执行人吴某德,促使案件顺利执结。
2011年4月起,吴某城、吴某德在周某、曾某处购买矿泉水塑料PET瓶片。2015年9月8日,经结算,吴某城、吴某德共欠周某、曾某货款509000元。吴某城、吴某德写下《欠条》,约定从11月份开始分期付款每月还贰万元。之后,吴某德归还周某、曾某19000元后未再还款,周某、曾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吴某城、吴某德支付周某、曾某货款49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吴某城、吴某德仍未履行义务,周某、曾某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吴某城、吴某德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多次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调查,但被执行人吴某城、吴某德销声匿迹,又因其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致使案件数年执行未果。1月13日一早,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称被执行人吴某德近期在泉州办事,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干警奔赴泉州市,并成功将吴某德拘传回宁化法院。
一开始被执行人态度十分强硬,声称其官司很多,反正也还不上,要钱没有,大不了拘留。对此,执行干警也很生气,但他们没有一拘了事,而是耐心做被执行人工作,详细解释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所要面临的强制措施及负面影响,同时也从诚信角度对被执行人进行劝诫。慢慢地,被执行人态度从强硬到平和到开始软化,但因能力有限,要求分期付款。而申请人则坚持要求一次性付清,双方又发生分歧。
经过执行干警将近3个小时的协调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先交付15万元,余款从2022年起每年12月31前偿还5万元,直至还清;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本案偿还满40万元执行完毕结案,放弃其他执行请求。至此,该案顺利执结。(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