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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和解促执行 巧结合同纠纷案

  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27日电(刘文彬 吴美慧)“感谢执行干警的辛苦付出,太感谢你们了,谢谢!”近日,申请人范某在拿到部分执行案款时,激动地对执行法官道谢。

  范某与张某均系养殖牛蛙专业户。2018年范某经他人介绍与张某认识。因张某曾在外地打工,其有购买便宜牛蛙饲料的渠道,后范某曾多次委托张某购买牛蛙饲料。同年8月张某向范某借饲料18袋,价款2016元;同年11月,范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张某5500元委托其代购牛蛙饲料;同年12月19日,张某以购买汽车为由向范某借款15000元,同日,范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张某15000元。后张某未向范某提供饲料,范某便向张某催讨货款及借款共计22516元及利息,但至今未归还借款和返还货款,引起纠纷。2021年9月,宁化法院判决张某应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范某借款15000元及货款7516元。但到期后,张某迟迟没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并多次打电话督促其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张某多次拖延还款期限,拒不履行义务。12月17日,被执行人张某在执行法官的电话传唤下来到法院。执行法官向其耐心讲解法律规定,使其认识到拒执的严重后果,最终张某认识到错误,表示愿意还款。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张某当场履行了5000元,并就剩余款项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至此,该案顺利执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