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27日电 12月26日,福建省美丽乡村发展促进会换届大会暨第二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在福州召开。
大会通过了福建省美丽乡村发展促进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通过了《福建省美丽乡村发展促进会章程》及章程修改说明、《福建省美丽乡村发展促进会会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选举产生了福建省美丽乡村发展促进会第二届理事会。
福建省美丽乡村发展促进会第二届理事会选举张良金为会长,王松良为监事长,何忠军、王少雄、张伟志、许聪海、章建建、王德星、陈聪、叶振炎、林国庆、郑景容为副会长,何忠军为秘书长。
张良金代表第二届理事会发言。他系统阐述了我国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的出台与生动实践。他表示,当前正值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的关键时刻,新一届理事会将注重创新思路,拓宽发展领域,注重党建引领,确保发展方向,注重依法依规,加强自身建设,注重量力而行,务求工作实效,努力为推动福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活动现场,新当选的福建省美丽乡村发展促进会会长张良金向新一届理事会名誉会长和荣誉会长颁发荣誉牌匾。
据了解,福建省美丽乡村发展促进会于2015年11月1日成立,是福建省首个以“美丽乡村”命名的综合性社团组织,旨在整合社会资源,加强福建省美丽乡村、闽台乡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促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构建乡村振兴发展的综合性社会化服务平台。该会会员主要由产业经营实体、职能机构、研究院所和基层镇、村社等单位构成,涵盖规划设计、建造技术、项目投资、人才培育和运营策划等乡村振兴发展全产业链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