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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化:拖欠货款躲避执行 强制扣车促执结

  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26日电(范立新)购买不锈钢板等货物,而后拒不付款,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某所有的一辆小轿车实施扣押,并顺利执结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被执行人陈某于2020年1月在申请人邹某经营的不锈钢剪折板加工店购买不锈钢板等货物,总计价款23000元,当时向邹某出具了欠条一张,约定2020年10月1日前还清货款。到期后,邹某多次催要货款无果,将陈某起诉至宁化法院。经法院调解,陈某同意在2021年1月30日前给付邹某货款23000元,并支付邹某律师费2000元;若陈某未按时履行,陈某同意支付从2020年10月2日起的违约金。到期后,陈某仍没有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12月13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举报说陈某正在某小区打麻将。执行法官立即赶了过去,经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向其说明原因之后,强行让陈某把车开到宁化法院。执行法官耐心做被执行人陈某思想工作,陈某依旧无动于衷,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执行法官立即向其送达扣押裁定书,依法对其小轿车实施扣押。陈某态度立即发生了变化,声称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场微信支付给申请人5000元,承诺剩余欠款三天内还清。

  三天后,被执行人陈某又通过支付宝转账20000元给申请人邹某,邹某同意放弃违约金,该案顺利执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