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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法院执行和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24日电(刘文彬 吴美慧)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案件中善用和解执行,通过耐心协调,化解双方矛盾,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2020年9月12日,邓某雇请王某帮其在宁化县安远镇安远村的砖混结构房屋进行外墙粉刷,约定工资每天为260元。当天15时许,王某在进行外墙粉刷时,因邓某所借的用于控制升降支撑木架的葫芦吊发生故障,导致木架突然落下,王某从木架上摔下受伤。经鉴定,王某一处9级伤残、四处10级伤残。

  邓某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再也不肯出其他费用,王某只好将邓某诉至法院。今年7月26日,宁化法院判决邓某赔偿王某167848元。判决生效后,邓某没有履行给付赔偿款义务,无奈之下王某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陈文华主动联系被执行人邓某并登门做其工作:“双方都是乡里乡亲的,以后低头不见抬头见,早点儿和王某把事情协商解决了,别再伤了和气。”执行干警向邓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责任和后果。面对执行干警的苦口婆心,邓某态度有所松动,表示自己同意履行赔偿义务,但自己无固定收入,无法一次性还款。执行干警趁热打铁,组织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邓某尚欠王某赔偿款167848元;此款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20000元,剩余147848元定于2022年1月起每月28日前支付1000元;邓某同意在其退休后公积金全部用于偿还王某债务。最终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该案得以顺利执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