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5日电(范丹 许宝灯)“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感谢你们没有把我们忘记,为我们执行到了赔偿款。”收到30000元执行款的张某祥激动地说道。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跨度长达十年的陈年旧案。
交通事故意外身亡 拒不赔偿被执行
2010年11月,张某宝驾驶摩托车在安远乡街上行驶时与陈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张某宝死亡及陈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陈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经交警认定,张某宝与陈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陈某支付张某宝的父母张某祥、毛某10000元。双方因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张某祥、毛某起诉至宁化法院,法院判决陈某赔偿张某祥、毛某各项损失共计147353.6元,扣除已支付的10000元,陈某还应赔偿张某祥、毛某损失137353.6元。判决生效后,陈某迟迟未履行判决义务,张某祥、毛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生活困难 司法救助度难关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与他进行了约谈。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陈某家境困难,其与妻子共同抚养三个年幼的孩子,因妻子身患残疾,平时只靠他一人打工养活一家人。后陈某因此次事故导致大脑摔伤,不能正常劳作,家里没有劳动力,生活异常艰难,一家五口勉强依靠政府低保维持基本生活,无可供执行财产。经合议庭合议,该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依法为申请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恢复执行不松懈 陈年旧案终执结
终于,在前不久,申请人张某祥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陈某现在生活条件已有较大改善,有能力履行赔偿义务了。执行法官立即恢复案件执行,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陈某银行卡上有部分存款,遂立即冻结。这下,陈某着急了,主动联系法官请求协商。执行干警耐心对陈某进行劝导、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从情理出发,让陈某知道自己多年前的行为给申请人一家带来的伤害,必须履行这笔赔偿款。
经过一番思想工作,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陈某同意赔偿张某祥、毛某60000元,此款当场支付30000元,余款30000元于2022年1月21日付清。张某祥、毛某自愿放弃剩余案款。至此,这桩十年旧案终得到成功执结。(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