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0月29日电 (郑江洛)28日,福建省“十四五”专项规划系列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保护专场)上,发布并披露《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有关内容。

据了解,“十三五”以来,福建省12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比例97.9%,较2015年提升了4.6个百分点;九市一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8.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1.8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逐年下降至20微克每立方米,优于欧盟第二阶段标准。
“福建成为全国唯一一个水、大气、生态环境保持全优,且所有地级市人均GDP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明义说。
陈明义表示,《规划》立足全省多山多水多绿、天蓝海阔岸长的生态优势和资源禀赋,以“大环保”格局系统谋划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和美丽园区“五大美丽”建设,为实现2035年美丽福建基本建成目标开好局、起好步。
同时,发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等多区叠加优势,加强绿色循环经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乡村振兴、两岸融合等改革的系统集成,保持在全国走前列作示范的生态环境创新优势。
据介绍,《规划》全文共13章,分为四大部分。首先,现状与形势部分,主要阐述“十三五”时期取得的工作成效及当前面临的挑战。
《规划》总体要求提及,“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人为本、共治共享,系统治理、协同管控,改革创新、示范先行等基本原则。科学、合理设置七个方面30项指标。
《规划》主要任务部分共10个方面160余项具体任务,策划蓝天、碧水、碧海、净土等九大重点工程53类重点项目。
陈明义指出,具体来看,减污降碳方面,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调整优化四大结构,实施“绿碳”“蓝碳”工程,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美丽城市方面,深化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开展“静夜守护”行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保障城市环境安全。此外,还包含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园区、风险防控、区域协作、智慧监管、制度体系等方面。
据悉, 保障措施为《规划》 最后一个部分,从政治统领、组织实施、投入机制、打造铁军、实施评估等方面提出措施要求。(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