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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反诈防骗,共筑平安校园”主题活动邀您一起学防诈骗

  “‘校园贷’可分为三类:一是消费贷,二是助学贷,三是创业贷,借贷公司多为非法的民间组织。以低息指标为旗子,后续变相收敛费用,以无担保吸引学生,一旦贷款逾期,就以学生家人相威胁”……6月10日下午,由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区)分局、福州高新区综治信访中心、福建师范大学保卫处(武装部)、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的“携手反诈防骗,共筑平安校园”主题活动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共青团广场举行。

  活动围绕“携手反诈防骗,共筑平安校园”的主题,开展反诈防骗主题宣讲、反诈防骗知识竞答、反诈防骗集体诵读等集中宣传,同时,活动现场还通过防骗视频轮播、法律咨询援助、防骗平台推广、防骗问卷调查等分散参与环节,从不同方面增强大家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

民警龚毅和陈敏现身说法 东南网记者 张立庆摄
民警龚毅和陈敏现身说法 东南网记者 张立庆摄

  在反诈防骗主题宣讲中,长安派出所民警龚毅和陈敏现身说法,以“诚信进校园,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为题,结合案例,剖析了校园贷的套路、危害和防范措施,引导大家理性消费,远离校园贷。

  龚毅介绍,“非法”校园贷包含不良贷、高利贷、裸条贷、多头贷、传销贷、刷单贷、培训贷等典型案例,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主动拒绝非正规校园贷;如果已经借了非正规的校园贷,一定要立即告知学校和家长,今早协商解决,避免问题恶化;如果和非正规的校园贷机构发生纠纷或者遭遇对方威胁,应当立即报警,寻求警方协助;如果协商难以解决,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寻求法院帮忙解决。

  之后,活动还选取了生活中常见的诈骗事例,开展知识竞答互动,激发观众的参与感,现场气氛热烈,掌声不断。

  在反诈防骗集体诵读环节,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通过诵读国家反诈中心提出的“十个凡是”、“九个一律”、“十个不”、“三不一多”原则等内容,与现场观众共同学习防骗知识,共同领会反诈提醒中所蕴含的警示意义。

  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区)分局长安派出所教导员吴正栋表示,近年来,诈骗案件频发,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全民反诈防骗势在必行,希望广大群众通过各各方面的学习、教育,全面增强防骗意识和提高防骗能力,共同守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活动过程还开展了法律咨询援助,由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学为观众解答诈骗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并对“国家反诈中心APP”、“金钟罩”公众号等防骗软件进行推广,同时,以问卷调查形式了解大家的防骗意识,为后续开展反诈防骗教育提供更好的思路。

  本次活动是坚持防诈骗教育在先、预防在前、防患于未然的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原则,推动反诈防骗教育进校园的生动实践。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周延锋表示,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师生对诈骗的识别力和判断力,促进师生防骗意识、防骗能力、防骗素养入脑、入心、入行,为携手共筑平安、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今后他们也将学到的知识向更多的同学、群众传播。

  福建师范大学保卫处(武装部)副处长戴文坤,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周延锋,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区)分局长安派出所教导员吴正栋,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区)分局长安派出所副所长叶军,福州高新区综治信访中心等有关单位代表200余人参加活动。(记者 张立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