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榕城海关、福州市版权局、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关于推进福州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举行签约活动。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段思明等领导出席。
活动上,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仰豪指出,进一步强化对知识产权的协同保护,势在必行:一要广泛凝聚保护合力,二是要积极推动多元解纷,三是要持续增添科技动能,主动与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携手共进,共同推动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朝晖提出,要积极利用协同保护工作联络各项机制,加强与各有关单位的合作,积极配合法院健全完善特邀调解机制。同时将探索建立福州市知识产权领域重点关注保护名录,为福州市重点行业、产业发展和知识产权战略推进提供有力支撑。
福州市委宣传部(福州市版权局)部务会议成员胡金清认为,今天举行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机制签约活动,是对著作权法贯彻实施的一次重要实践。版权同商标、专利共同构成知识产权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版权保护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内容。相信随着知识产权协同工作机制的不断落实完善,将切实提高福州市版权保护水平,有效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榕城海关督办黄健提出,榕城海关将一如既往发挥职能作用,并以此次会签为契机,进一步密切与各单位的交流合作,建立健全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加强协同保护体系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再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
据悉,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加强与市场监管、版权、海关等行政主管部门在知识产权执法司法程序上的衔接,共同凝聚知识产权保护更大合力;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发挥多主体作用,提升解决纠纷的整体效能;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建立健全与行政机关的数据交换机制,推动实现大数据共享和深度应用,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记者 林先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