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3月31日全国、全省和南平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执行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根据南平市委市政府关于“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南平市自4月15日起至12月31日全面开展非煤矿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明确职责
地方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南平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逐矿明确联系包保责任人,严格落实市、县级政府领导联系包保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制度。
行业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细化矿山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方案,加强对重点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县级行业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矿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全覆盖检查。
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照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事故隐患排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做到“4个100%”(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二是严格时限,有序推进
行业监管部门提前部署大检查,合理安排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督促企业必须在5月31日前对标对表结合实际每月开展全面自查;行业监管部门9月31日前必须完成全覆盖检查,对照梳理排查出来的风险点、风险岗位重点检查,细化检查内容,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隐患问题要做到闭环管理。
三是强化联动,严格执法
行业相关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会商机制作用,实现信息共享互补,适时开展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法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倒逼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