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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法院多措并举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中新网福建新闻6月24日电(邵昊翔)行政争议,俗称“官民矛盾”。

  行政争议又称行政纠纷,是指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管理活动而产生的争议。简单来说,就是政府部门作出的涉及某个或某些公民、法人的切身利益的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行政行为,所涉及的被管理者不满意,与管理者发生争执,这种争执就是行政争议。

  为什么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呢?

  为了解决行政诉讼程序空转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什么是行政诉讼程序空转?

  行政诉讼程序空转是指在行政诉讼活动中,当事人一套或几套完整的诉讼程序走下来,持续了几年,手持几份法律文书,诉求却得不到解决,又回到了开始时的状态,既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浪费了司法资源,又损害了司法权威。

  为了避免行政诉讼程序空转,松溪法院怎么做,松小法给您细细说来:

  1.实地访查,切实了解案情。

  为了解案情实际,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进行实地访查。松溪法院受理一起卜某某诉某政府赔偿强拆损失的行政案件,承办法官一行人先后多次前往现场,进行勘查、测量、拍照,就有关物品价值走访、询价。明晰双方争议焦点,向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调解,为后续顺利开庭审理,依法调解做好充足准备。

  2.凝心聚力,形成化解合力

  主动与行政机关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发挥人民法院司法审查的专业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对群众反映强烈、化解阻力大的案件,主动向地方党委及政法委、人大报告,争取由党委及政法委、人大牵头充分整合行政司法资源,集中力量破解难题。

  3.多元化解,吸纳社会力量

  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争议化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加强对接,促成双方达成共识,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4.诉源治理,强化案后回访

  坚持关口前移,在原告徐某某等27人向松溪法院递交起诉书后尚未立案前,干警一行来到某镇政府,召开座谈会组织诉前调解。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对已发生的行政纠纷主动做好诉前沟通联络、协调工作。落实案后回访,走访相关行政机关,了解纠纷实质性化解情况,听取行政机关意见建议。

  5.跨域联动,建立协作机制

  与兄弟法院、行政机关建立案件情况通报、联席会议制度,由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共同研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交流研究办案难题,完善办案机制。

  松溪法院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持续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不断提升行政审判质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