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6月23日电(危倩)学过数学的人都知道,数字的排列组合,不同的排列顺序得出不停的结果,其实很多人不了解的是,在工作中,把工作程序进行不同的排列组合,也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罗源法院推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司法鉴定前置工作就有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一场交通事故,伤身又伤心,在不断优化的交通事故案件审判中,一个问题也随之而来。根据2021年的统计,罗源法院办理的进入诉讼程序的交通事故案件68件,其中鉴定29件,鉴定率达42.65%,重新鉴定16件,重新鉴定率达55.17%,在诉中鉴定以及重复鉴定导致的案件审限延长,诉累增加,容易引起当事人不必要的误解。这个问题的产生,制约着案件质效的提升。
为了改变这个情况,减轻老百姓的诉累,让当事人切切实实地感受到法院办案质效的提升,2022年以来。罗源法院借助设立在县交警大队设立的交通巡回法庭,大力推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司法鉴定前置工作。
日前,在处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根据伤者张某的鉴定申请,交通巡回法庭调解员组织双方前往罗源县人民法院驻县交警大队交通巡回法庭选定鉴定机构、确定送检材料,作为交通巡回法庭组织的第一个鉴定前置案件。
罗源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助理法官前往县交警大队,对调解员在主持鉴定机关选定程序进行辅导,并对当事人无法明确的申请鉴定事项及疑问进行详细的说明和解答,随后,帮助调解员理清当事人关系,确定送检材料,最终,交通巡回法庭圆满地完成了第一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司法鉴定前置工作。
罗源法院推广的司法鉴定前置制度,看似只是一个简单的排列组合,把司法鉴定从案件审理中进行,提前到了案件审理之前。但是,它带来的效果却是大大节约了案件双方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这个简单的排列组合也显示出了罗源法院在司法改革的过程中,以方便群众为出发点,助推纠纷化解提速的决心。
罗源法院将进一步推进交通事故审判改革,与公安机关、保险公司建立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努力坚持以化解矛盾为导向,实现责任认定、理赔计算、调解、司法鉴定、电子送达、法院诉讼、一键理赔等业务的在线处理与信息共享,实现调解、裁判、保险理赔的流程化、标准化和高效化,不断促进交通事故纠纷解决的公开公平公正,提升纠纷解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