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6月4日电 “共建清洁美丽世界”这是第51个世界环境日的中国主题,也是每个人心中的美好期盼。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共建清洁美丽世界, 诏安法院一直在行动。
以法之名 守护人与自然共生
“现在开庭!”法槌敲响,被告人陈某财犯非法狩猎罪一案,近日在诏安法院第一刑事审判法庭正式开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及当庭宣判……流程有条不紊、稳步推进。
2021年8月3日,被告人陈某财通过布设捕鸟网等禁用工具,在禁猎期内非法猎捕野生鸟类动物,后在一路边欲出售时,被公安民警现场查获。
经鉴定,涉案查获的野生鸟类动物14只,其中黑领椋鸟1只、山斑鸠1只、珠颈斑鸠12只,均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核定价值共计人民币4200元。
被告人陈某财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诏安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
鸟类是人类的朋友,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永续美好生态家园,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
法治宣传 环保种子撤播校园
开课啦!近日,诏安法院法官助理徐慧颖、书记员张樾走进陈龙中心小学,开展环境保护主题宣讲。
宣讲员从世界环境日由来、主题入手,以“保护我们的家园和伙伴”为题,用生动诙谐的语言和可爱的动物图片,介绍了生活在当地的野生动物,讲述动物与环境的关系等。以此来帮助孩子们从小树立保护环境、关爱动物的法律意识,将人和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环保种子播撤在校园,播撤在孩子们的心田。
生态司法 司法助力蓝碳保护
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诏安法院在诏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以“司法助力蓝碳保护,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在现场,干警们邀请了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吉祥物小水一起宣传蓝碳知识,并针对群众的咨询进行专业、细致的回答,且重点宣传了蓝碳的重要意义、典型案例及蓝碳小知识。
此次普法活动,共向群众发放了宣传资料18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余人次。
生态修复 技术重还一片净土
诏安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在世界环境日前夕前往重金属污染土壤生态修复现场,实地察看受损土壤修复情况。
当前,受损土壤已完成异位化学淋洗阶段,现已进入植物富集阶段。现场,土壤重金属超富集型植物生长旺盛,勃勃生机,生态修复初显成效。
补植复绿 受损山林重披绿装
诏安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前往受损山林处,实地查看被告人补植复绿情况。现场,树木已长势茂盛,郁郁葱葱,受损山林重披绿装,补植复绿效果显著。
2009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郭某为了开采石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雇佣人员开采石材。
后经法院审理查明,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造成林地毁坏面积29.349亩。
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同时判处被告人郭某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一年六个月内自行补植复绿,达到合格标准。
下一步,诏安法院将继续提高生态司法水平,让群众全方位了解环保知识,提升对生态环境、野生动物以及海洋水域资源的保护意识,为县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