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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检察:“红树林”心守护未成年健康成长

  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15日电(叶艺琳 庄梅梅) “自打孩子妈离开我们之后,我都不记得我们爷俩啥时候这么亲热过,感觉孩子就只会给我捅娄子,我也不知道要怎么教育他,就知道打一顿……也要谢谢你们,教会我们相处的办法。”还处于六个月的保留监护权观察期的老王,激动地向福鼎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检察官表示。

  2021年6月4日,福鼎市某学校教师发现学生小王(化名)身上有多处不明伤痕,经询问得知系小王父亲殴打所致。福鼎市教育局依据《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及时向福鼎市公安局报案。2021年10月27日,福鼎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老王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福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老王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且涉嫌监护侵害,依法可以支持起诉撤销老王的监护人资格。

  据悉,2019年至2021年间,老王为了惩罚儿子盗窃他人财物及未完成家庭作业等不良行为,多次采用毛竹条抽打身体的方式进行教育。2021年5月23日,老王又因儿子欺骗自己,便用毛竹条抽打孩子的腿部、臀部、背部及手臂,造成孩子身体大面积淤痕肿胀、阴囊表皮破裂。经福鼎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孩子的伤属轻伤一级。

  “小王还是希望可以跟他爸爸生活在一起。”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考虑到亲情陪伴才是最好的成长良药。最终,在尊重王某父子意愿的情况下,福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老王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决定给予老王六个月的保留监护权观察期。

  该案案发后,福鼎市人民检察院多举措进行协调应对。首先,为确保小王的人身安全,将父子俩二人暂时分离,协调教育部门,妥善安置被害人,根据小王的意愿,福鼎市教育局将小王安排至福鼎市某学校借读。其次,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和行为矫治,双向化解矛盾源头。福鼎市人民检察院同步委托司法社工介入,针对老王年龄较大且文化程度较低问题,德成学校资深教师、“中国好人”邓朝昌对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使其认识到教育孩子的不良方法会造成严重的亲子隔阂及危害;针对小王遭受亲情伤害后出现的心理创伤,司法社工进入就读学校支教建立信任关系,并联合学校开展行为矫治及“感受”活动,引导小王亲吻、拥抱许久未见的父亲,感受亲子间的爱与需要。

  “当听到老王面带羞涩地跟我讲述孩子那个爱的拥抱竟然让他感到如此幸福时,我觉得再多的努力都是值得的。每一件涉未案件背后,都有着一个个支离破碎的家庭。作为未检检察官,我们要做的不仅仅是挽救、保护孩子,还要帮助他们驾起亲子沟通的桥梁,找到幸福的密码。”福鼎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检察官告诉记者。

  福鼎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查部副主任庄梅梅表示,随着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后,家庭教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家事”,而是成为了与国家社会紧密相连的国事。下一步,福鼎市人民检察院将以家庭促进法为契机,探索更多的未检工作新方式,在涉未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长“依法带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