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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闽安全发展行|带你了解什么是三明市“房长制”?

  6月6日,“八闽安全发展行”新闻采访团走进三明采访,记者在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三明市大胆改革创新,推行县乡村“房长制”,加强农房建设管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背景:

  去年永安“7·16”农房坍塌事故发生后,三明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两手抓,由我局牵头组织全面开展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工作,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大胆改革创新,在《三明市建立健全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即“两统筹、两统管”)工作基础上,深入挖掘永安市小陶镇农房建设管理“房长制”工作经验,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短板弱项,探索农村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2021年7月30日,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印发推行县乡村“房长制”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确保安全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创新推行县乡村三级“房长制”。

  “房长制”主要内容

  “房长制”是以区域主要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由县乡村主要负责人担任“房长”,以保障农房建设合法、合规、安全、有序为目标,建立县乡村三级房长机构,围绕明确各级房长职责,落实审批“一支笔”、实施专家“督导制”、完善巡查“网格制”、建立工作“会商制”、健全奖惩“考核制”等六大方面20条举措:一是明确各级房长职责。组建房长机构,建立县、乡(镇)、村三级“房长”工作领导 小组,明确各级房长职责,压紧压实责任。二是落实审批“一支笔”。实行一窗受理、部门联审联批,落实“乡房长”审核 (公建项目)、审批(村民自建项目)、查处(两违项目)审批 “一支笔”责任。三是实施专家“督导制”。实行“四到场” 签到机制、“片房长+安全专家+村房长”安全督导制度。四是完善巡查“网格制”。实行“网格巡查+卫片核查”、“乡呼县应”的“两违”执法协同机制。五是建立工作“会商制”。实行县级建立农村建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分工、部门乡镇联动,每2个月召开一次会议,通报辖区“房长制”落实情况,分析研判农房建设问题,并探索以县为单位外包的第三方监管机制。六是健全奖惩“考核制”。严肃责任追究,推动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实现全市农房建设规范管理、安全管理。

  同时,三明市结合落实住建部《关于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还制定了《关于建立深化县乡村“房长制”五个一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2021年县乡村“房长制”工作督查考评方案的通知》等配套措施,形成了有制度文件、有任务清单、有督查考评的“1+N”制度机制体系。

  主要措施和成效

  “房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农村建房安全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安全隐患基本消除。聚焦重大危险隐患房屋有效处置工作,完成“清零”任务,处置重大危险房屋1405栋。二是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夯实了“两统筹、两统管”机制,乡(镇)房长审批“一支笔”进一步强化,“四类”在建农房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强化了“两违”处置,累计有效处置445栋“两违”在建农房,农村“两违”建筑得到有效遏制。三是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建成智慧房长平台,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引入第三方力量,提升技术服务专业水平。

  如何抓,重点做到“五抓五促五化”:

  (一)抓“定责+会商”促部门履职清单化。

  (二)抓“线下+线上”促动态监测流程化。

  (三)抓“监管+指导”促技术服务专业化。

  (四)抓“培训+评价”促工匠管理规范化。

  (五)抓“考核+运用”促工作监督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