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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推行长护险全民覆盖 用制度保障失能人员生命质量

  东南网10月30日讯(本网记者 谢玉妹)近日,《泉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标志着泉州全面推进建设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发展的长护险制度,为全市失能人员提供长期专业的照护服务,保障他们的生命质量和生存尊严。

  10月30日下午,泉州市医疗保障局举行《泉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政策吹风会,市医保局局长李小玲对方案内容进行全面解读。

《泉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政策吹风会现场。泉州市医保局 供图
《泉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政策吹风会现场。泉州市医保局 供图

  长期护理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项新险种,通过人人参保筹集资金,为失去正常活动能力的参保人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对所发生的护理费用予以报销,被称为社会保障“第六险”。早在2020年7月,晋江就率先在全省推开职工、居民全覆盖的长护险试点,六年实践收获良好社会效益,广受群众认可。

  这项民生制度不仅为失能家庭减负,更兼具社会价值。对重度失能人员来讲,通过专业的护理,可以极大幅度提升失能人员的生存质量,让洗澡、理发、吃饭、换药成为触手可及的悉心照料。对重度失能人员的家庭来讲,可以减轻经济上和照护事务上的双重负担。有了社会化和专业化的护理服务,其他家庭成员可以从繁重的照护事务当中解放出来,投入到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当中去。对产业来讲,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将催生新业态和新模式,如辅助器具的研发生产和租赁、失能等级评估,还有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等。长护险制度的落地实施,预计每年可为全市近4万名重度失能人员家庭减轻经济负担近5亿元。

  按照方案,泉州坚持城乡统筹、全民覆盖,将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就业城乡居民等纳入泉州长护险参保范围,实现城乡全覆盖。

  制度实行多方共担的多元筹资机制,职工与居民基金统一建账、统筹使用,与基本医保共同缴费。长期护理保险总费率为0.3%,个人缴费费率统一为0.15%,区分不同主体确定缴费基数。在职职工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用人单位筹资从职工医保单位费率中平移0.15%,不增加单位缴费;退休人员以本人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原单位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按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执行,职工医保费率由原来的9.5%调整为9.35%;未就业城乡居民以泉州市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按照1:1左右比例分担。18周岁以下未就业人员跟随父母或法定抚养人等参加长护险,个人无需缴纳长护险费。

  在待遇保障上,政策坚持公平适度、同质保障。按规定参保缴费且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为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护理服务并获得报销。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居家、社区、机构护理。选择居家护理的,由定点机构派人上门服务;选择社区护理的,就近就便接受服务;选择机构护理的,由入住的定点机构提供服务。统一享受国家制定的36项长护服务项目。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服务费用,不设起付标准,职工居家、社区、机构护理报销比例分别为70%、68%、65%;居民分别为60%、58%、55%。参保人员年度内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泉州市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想要享受长护险待遇,参保人员经过自评后向经办机构提交失能等级评估申请。申请后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由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人员上门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送达评估结论。经评估认定为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经办机构与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商定护理方式。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服务费用,按比例享受报销。

  制度实施时间表已经明确:职工从2027年1月1日开始缴费,居民在2026年10月至12月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同步参保并缴纳2027年度居民医保和长护险保费。2027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441元,其中居民医保400元,长护险41元。

  李小玲介绍,下一步,市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出台配套文件,确保泉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顺利实施,推动政策更好惠及群众,不断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