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明中院召开生态审判工作推进会。
此次研讨以座谈形式进行,各基层法院汇报今年以来生态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剖析问题短板,并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推动法典化时代环境资源审判生态环境优先保护、系统保护、恢复性保护和协同保护理念入脑入心。
会议强调,要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目的、重要理念和制度创新。要坚持创新驱动,持续深化生态修复监督人机制应用。生态修复监督人机制是三明法院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破解生态修复难题的创新举措,在督促修复责任履行、保障生态修复实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省法院于近期发布的《关于在生态环境案件中适用生态修复监督人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改进。要聚焦法典实施,坚决扛起护航绿色发展的司法使命。全市法院要准确把握法典化时代生态审判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立足生态司法保护职能,把精品意识贯穿于办案全过程,积极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和入库案例,全力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品牌创建工作。
三明中院生态庭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各基层法院分管生态审判的院领导和生态庭负责同志参加研讨。(本网综合 通讯员 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