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第五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和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相继召开,对第二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作出部署安排。三明中院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法庭工作指导组先后赴尤溪西城、大田建设等法庭深入了解人民法庭在审判质效、多元解纷、品牌创建、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并就“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等问题与法庭干警展开研讨交流。
法庭干警认为,当前“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包括:审判质效存在短板,法庭受理案件类型广泛、疑难复杂案件增多,知识更新滞后、办案能力相对薄弱。融入基层治理体系不够深入,多元解纷合力尚未充分形成,“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在审判实践中的落实还不够到位,源头治理“联而不动、动而乏力”问题依然存在。特色品牌建设与党建工作的融合度不够高,品牌内涵挖掘不够深入,服务地方特色产业精准化程度有待提升。
围绕上述问题,法庭工作指导组与法庭干警进行了研讨交流。大家认为:要抓牢主责主业,对表指标体系,聚焦短板弱项指标,以科学管理促推审判质效提升,建立重点案件判后回访台账,逐案跟踪化解,从源头上减少上诉、申诉和信访,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要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吸纳“乡土力量”“银发力量”充实解纷队伍,完善“背包法庭”“灯光法庭”“墟日巡回”等机制,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见的方式化解纠纷,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把正确的司法理念转化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际行动。要大力推进“一庭一品”建设,立足地区实际,将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传统文化等相结合,营造崇法厚德的法庭文化氛围,拓展纠纷多元化解渠道,提升解纷合力,精准护航特色产业发展。要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通过专题培训、实战演练提升调解技巧、群众沟通、应急处突等能力,定期组织专题读书会、案例研讨,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司法实践。
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各人民法庭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三明中院法庭工作指导组结合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实际,系统梳理问题、深入分析研判,总结形成《关于争创第二批“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工作指引》,从强化政治引领、深耕主责主业、擦亮特色品牌、深化数字赋能、坚持强基固本等五个方面,对全市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本网综合 通讯员 吴雨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