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8月13日电(张樾 陈欣)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犯罪手段不断翻新,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深入贯彻落实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部署,切实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福建省诏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近期受理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行公开宣判,现将典型案例予以发布,提醒广大群众增强防骗意识,切勿以身试法。
案例一:虚构事由骗领护照,赴老挝充当“聊手”
被告人潘某某为出境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虚构到西班牙务工事由骗领护照。同年12月,潘某某从厦门乘机经香港转机前往泰国,后辗转至老挝盛通园区一诈骗公司,从事“养号”工作——使用公司提供的社交账号及话术模板,假装成功女性引诱他人互动聊天,再将有意愿者转交其他组人员,进一步实施诈骗,累计时长10个月。
诏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某以实施电信诈骗为目的偷越国(边)境,参加境外诈骗团伙,实施诈骗时长累计10个月,其行为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鉴于其系从犯,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
案例二:以旅游为由出境,赴柬埔寨参与“吸粉引流”
被告人王某某以短期出境旅游为由办理护照,与同案人从厦门乘机出境至越南,后前往柬埔寨一赌场,从事兑换赌博筹码相关工作。此后,王某某又前往柬埔寨一园区诈骗窝点,负责“吸粉引流”——通过社交软件添加好友、寻找聊天对象,再交由其他人员进一步实施诈骗,累计时间2个月。
诏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参加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实施诈骗累计2个月,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其系从犯,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但其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切勿轻信“境外高薪”诱惑
诏安法院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一要警惕“境外高薪”陷阱。所谓“高薪招聘”“轻松赚钱”“免费出境游”等信息多为诈骗话术,切勿轻信。偷越国境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无论是充当“聊手”从事“养号”工作,还是负责“吸粉引流”等辅助性工作,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同时,偷渡出境后人身自由往往受到犯罪团伙严格限制,动辄遭到殴打、拘禁甚至贩卖,所谓“淘金梦”终成“噩梦”。
二要警惕“杀猪盘”骗局。网络交友需谨慎,对于通过社交软件认识的陌生人,一旦涉及投资、赌博、转账等话题,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切勿在陌生平台充值投资。被骗资金一旦转入境外账户,往往被迅速转移洗白,追赃挽损难度极大,许多受害人的“养老钱”“救命钱”“上学钱”血本无归。
三要明晰犯罪代价。境外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发财天堂”。实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违法犯罪成本极其沉重。任何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的行为,都将付出人生惨痛代价。如发现疑似诈骗线索或受困于境外,可拨打110或通过“国家反诈中心”APP举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切勿轻信“境外高薪”诱惑,守好法律底线,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