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6月17日电(黄慧佳 叶诗颖)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人民法院与泉州台商投资区税务局、惠安县税务局举行《关于推进税务机关申请公益破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签约仪式。惠安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秀忍、泉州台商投资区税务局副局长赵志民、惠安县税务局副局长郑楚忻参加签约仪式。
《实施意见》的正式签订,标志着全市首创的“税务申请+法院快审+基金保障”公益破产工作机制正式落地,全面规范公益破产案件启动、审理、涉税(费)服务、注销退出及经费保障等全流程事项,打通“僵尸企业”退出通道,护航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开辟绿色通道,跑出出清加速度
为化解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堵塞、流程繁复的困局,惠安法院与税务局共同开辟绿色通道,提升出清效率。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设公益破产专项服务绿色通道,实行免预约、一窗通办。惠安法院开设公益破产立案窗口,对税务机关报送符合条件的申请破产审查案件优先接收、快速审核。
同时,惠安法院采用集中审理机制,缩短审理周期。且法院出具的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可直接用于申请税务注销、办理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实现市场退出,省去管理人多部门来回跑的履职成本,降低企业退市成本与负担,切实提高市场主体出清效率。
常态全面摸排,出清修复双轨助力企业新生
为有效释放长期被占用的公共资源,惠安法院与税务机关共建常态摸排机制。税务部门依托征管数据系统对长期欠税、停业失联、无财产可执行等企业进行精准识别、筛查,法院依法进行核查,共同建立备选主体清单并动态更新、实时共享,让“僵尸企业”依法依规退出,助力实现生产要素良性释放,优化市场资源结构配置,保障公益破产机制精准适用。
惠安法院与税务机关在开展工作中,精准识别、因案施策,对无法挽救和不具重整价值的“僵尸企业”,依法及时出清;针对暂时经营困难、但仍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积极引导适用破产重整、和解等方式盘活企业,并根据申请按照破产重整企业适用的修复标准开展信用修复,助力企业恢复信用、重新投产经营,有效实现破茧新生。
专项经费保障,打通履职梗阻点
在县政府、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的支持下,惠安法院设立破产援助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公益破产过程中产生的审计、评估、管理人报酬等费用,保障管理人全面开展各项履职工作。
签约仪式上,各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盘活辖区市场资源、便捷办理企业注销等实践问题开展交流探讨,并就构建常态化协作、全面开展普法宣传等达成共识,切实以公益破产新机制不断畅通市场主体退出通道,高效释放市场资源,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下一步,惠安法院与泉州台商投资区税务局、惠安县税务局将持续完善制度运行模式、规范援助基金使用,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公益破产机制样本,以高质量破产审判等司法举措持续护航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