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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检察院:斩断电信网络犯罪链条 守护群众财产安全

  中新网福建新闻6月11日电 当前,电信网络已深度融入日常生活,在带来便捷的同时,也滋生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高发多发的问题,严重侵害群众财产权益,破坏网络空间秩序。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依法严惩犯罪、深化以案释法,厘清电信网络犯罪套路,帮助居民提升防范意识,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交友诱导,落入虚假投资陷阱

  小李、小王(化名)等人在一诈骗窝点担任业务员,通过交友软件添加女性被害人,冒充优质单身男性与被害人建立感情基础,继而由同案人员诱导被害人进入该团伙控制的虚假赌博平台。初期通过小额获利并成功提现骗取被害人信任,随后诱骗被害人大额充值下注,最终骗取钱款。

  湖里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犯罪分子利用网络交友建立情感信任,继而诱导被害人进入虚假投资、赌博平台,系典型的电信网络诈骗,将受到法律严惩。湖里区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广大居民,守好自己的钱袋子,网络交友务必谨慎,凡涉及“投资”“理财”“博彩”“赌博”等话题,一律视为高风险信号,绝不轻信;警惕“高收益、稳赚不赔”话术,所有承诺稳赚不赔的虚假平台均为诈骗,坚决不充值、不转账;如遇被骗,立即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拨打110报警。

  出租银行卡,沦为犯罪“工具人”

  小陈(化名)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提供其本人名下个人账户给上家“老虎”用于帮助支付结算,其中包含多名上游犯罪被害人被诈骗的资金。

  湖里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为上游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看似“轻松获利”,实则已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已经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湖里区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广大居民,坚决守住“两卡”,不出租、出借、出售本人银行卡、电话卡、微信及支付宝账户;拒绝“跑分”兼职,任何形式的“跑分”“刷流水”“代收款”均为违法活动,切勿参与;妥善保管账户信息,发现账户异常,立即联系银行并报警。

  倒卖公民信息,电信诈骗的“源头黑手”

  小杰(化名)为牟取非法利益,使用聊天软件创建多个频道,发布售卖户籍、婚姻、工作单位、社保、开房记录等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待与买家确认信息类别和数量后,再向上家非法购买相应信息并转售牟利。

  湖里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严格保护,非法获取、出售、提供他人信息,可能为精准诈骗提供了“弹药”,是滋生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源头,必将依法严惩。湖里区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广大居民,谨慎提供个人信息,不随意在非正规平台填写身份证、住址、家庭成员、车辆等敏感信息;妥善处理信息载体,快递单、车票、购物小票等含个人信息的单据,建议涂抹、销毁后再丢弃;发现泄露及时举报,一旦发现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或买卖,立即向平台及公安机关举报。

  电信网络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电信网络犯罪已形成环环相扣的黑色产业链,每一个环节都暗藏风险。湖里区检察院始终立足刑事检察职能,持续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及各类关联犯罪,不断深化以案释法,助力广大群众筑牢反诈防线、守好财产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