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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法院:“隐形”家务如何获得“有形”补偿?

  中新网福建新闻5月26日电(黄钕婷 曾芯)“隐形”家务如何获得“有形”补偿?近期,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让爱与付出被看见、被尊重、被善待。

  感情破裂,她提出一份补偿

  王女士与张先生经朋友介绍后相识相恋,于2016年办理结婚登记,婚后育有子女。因工作原因,张先生常年奔波于各地,两个孩子则随王女士以及双方家人在老家共同生活。由于双方聚少离多,夫妻关系日渐疏远,王女士在与张先生多次争吵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除了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确认孩子的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外,王女士认为自己在婚姻生活中承担了大量的家务,故要求张先生支付其家务补偿。

  全力调解,他认可这份付出

  为妥善实质化解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惠安法院承办法官联合“厝边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

  经承办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双方对是否离婚及孩子的抚养问题初步达成一致,但关于王女士的家务补偿诉求双方却相争不下。

  “结婚十年,难道我的家务劳动分文不值吗?”王女士心情难以平复。

  “我一人在外奔波还不是为了这个家和两个孩子?”张先生也道出艰难。

  在认真倾听双方诉求并安抚情绪后,承办法官结合双方陈述及证据,向二人释明法律关于家务劳动补偿的相关规定,引导他们正视彼此在婚姻中的付出。经过多番沟通协调,法官与调解员尝试提出方案,既考虑财产实际情况,也兼顾王女士的家务贡献。

  最终,双方接受了调解方案,认可补偿金额,就财产分割也达成一致,自愿签署调解协议。

  现场履行,他们重新出发

  约定既成,履行更重。根据调解过程中张先生陈述的付款能力和意愿,承办法官决定当场启动调后督促履行,结合情理法说明依约及时履行对于双方未来关系及子女抚养方面的益处。张先生当即表示:“签了我就会做到,你们在这等我,我很快就回来。”

  一个小时后,张先生带着一个厚厚的信封回到调解室交给了王女士。

  王女士长叹了一口气,郑重抚摸着这个“沉甸甸”的信封,神色释然。

  至此,两个大家庭四十余名亲属关注的离婚纠纷案件得到妥善化解。

  法官表示,家务劳动价值虽无薪酬标准,但其在家庭生活维系与社会生产促进中的重要作用应当得到重视,亦已获得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这一条款进一步明确了家务劳动的价值,肯定了家务劳动对婚姻家庭的贡献。

  本案中,王女士出于对婚姻前景的信赖和对家庭的责任感,在家务劳动、抚育孩子中付出较多的精力和时间,无形中牺牲了个人工作选择、收入、发展前景等等,也正是王女士对家庭的付出才使得张先生能在外安心打拼,王女士在离婚时有权请求张先生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这不仅平衡双方经济利益,从一定程度上而言,对于促进夫妻双方互相尊重,消除家庭内部歧视,维护家庭和谐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