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4月9日电(叶艺琳)财政部4月3日公示2026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备案审查结果,福州市闽清县—罗源县以联合试点县形式入围,最高可获得中央奖励资金4500万元。
据悉,此次闽清、罗源联合申报的试点项目,规划建设周期为2026年至2028年,计划新建充电站37座、充电桩折合标准桩373台,总功率达2.8万千瓦,项目重点布局乡镇、重点行政村、交通枢纽、产业园区、农村客货邮站点、旅游景区及公路沿线停车区,着力破解农村地区“充电难”问题。
作为山区县与滨海临港县联动的典型组合,闽清与罗源立足各自资源禀赋,形成差异化互补、一体化推进格局。闽清依托“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优势,聚焦农村客运、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场景,重点完善偏远乡镇充电网络;罗源立足临港产业与绿色冶金基地,重点满足电动重卡、港口物流等大功率补能需求,两县联动打造覆盖城乡、贯通产业、服务民生的充换电网络体系。
此外,还将同步推广光储充一体化、液冷大功率及智能有序充电等前沿技术,确保设施可用率不低于99%,并提供6年以上运管服保障,全面激发闽清县及罗源县的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提升市场渗透率。
项目实施主体由闽清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牵头推进建设运营。资金方面,项目总投资约5230万元,以中央试点奖励资金为主,剩余部分由地方统筹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等方式筹措,确保项目快速落地、按期见效。根据计划,2026年首批充电桩须于10月底前建成投用,率先形成核心服务能力。
自2024年以来,福建省县域充换电补短板试点已覆盖6个设区市12个县(区)。通过联合试点县联动机制,全省持续整合优化充换电资源,补齐农村地区充电设施薄弱环节,提升邮政快递、农村物流、乡村客运等场景充电保障能力,带动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释放。
此次公示同步公布2024年、2025年备案试点县调整后名单,其中包含37个2024年调整后联合试点县、8个2025年调整后联合试点县。政策明确,已备案试点县可结合实际优化实施方案,提升项目实施质效。
业内人士表示,福州市闽清县—罗源县联合试点落地,是探索山区与滨海县域协同建设充换电设施的创新实践。项目建成后,将助力福州都市圈绿色交通体系建设,推动城乡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为山区与沿海县域协同推进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建经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