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18日电(刘明 吴娉婷)“本以为充值的课程费就这么打了水漂,没想到法院帮我们把钱追了回来,太感谢了!”近日,在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的统筹推进下,莆田市甲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成功追回培训费49.6万元。该案中,城厢法院与破产管理人联手,为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教培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破解“预付费纠纷难化解”提供了司法解决方案。
时间回到2019年,四十余位家长被莆田市甲公司的招生广告吸引,怀揣着对孩子成长的期许,选择在该公司为孩子报名课程并充值了数万元的费用。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课程才上了一两节,公司便突然闭店离场,不仅无法继续提供教学服务,家长们充值的费用也迟迟未能退还。家长们经沟通、起诉均未取得成效,维权之路陷入僵局。
2024年6月23日,莆田中院裁定受理对莆田市甲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并裁定该案由城厢法院审理。2024年7月,城厢法院接过对莆田市甲公司破产案件的审理重任,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全面负责破产清算相关工作。案件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依法开展资产核查工作,却发现莆田市甲公司早已无实际可供清偿的财产,属于典型的“无产可破”情形,让一众债权人的退费希望愈发渺茫。
但司法的温度从未冷却,正义的追查亦未停歇。城厢法院并未就此止步,而是指导管理人深入挖掘案件线索。经过细致且严谨的调查取证,发现莆田市甲公司在停止经营前,股东进行了实缴、验资,随后很快以装修款、归还借款等名目将资金转出,“无产可破”背后或许隐匿着恶意逃废债的端倪。法院指导管理人转变核查思路,选任专业审计机构,将调查焦点聚焦于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通过对财务账册、银行流水进行逐笔核对,还原了股东抽逃出资的完整过程。
这一发现为债权人挽回损失提供了关键突破口,维权之路迎来了曙光。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城厢法院指导管理人在开展调研分析后,拟定追收股东抽逃出资的方案,详细罗列了股东抽逃出资的事实依据、法律适用条款、追收流程以及风险。
在债权人会议上,法院及管理人向债权人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说明,鉴于破产案件缺乏必要费用,需由债权人按照债权比例垫付诉讼费用,方可启动追收抽逃出资的诉讼程序。同时,法院及管理人也针对债权人提出的其他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最终该方案顺利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由债权人垫付了所需费用。此后,管理人迅速启动诉讼程序,确保维权行动得以高效推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若股东实施抽逃出资或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等损害公司或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审法院经过对案件事实的详细审查,最终判决要求股东返还其抽逃出资的本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股东在收到一审判决结果后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管理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执行措施,成功追回了家长预付费用共计49.6万元。这不仅是一组数字,更是司法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有力震慑。
管理人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将追回的款项一一发放到债权人手中,债权受偿率近50%。莆田市甲公司破产案的圆满办结,不仅是城厢法院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生动实践,也彰显了法院综合运用破产清算、强制执行等多种司法手段,对恶意逃废债行为开展系统整治、形成有效震慑的坚定决心与工作成效。
城厢法院凭借司法智慧与担当,戳穿“空壳公司”的伪装,使恶意逃废债者无所遁形,以实际行动筑牢了市场信用的“防火墙”。
下一步,城厢法院将持续关注民生诉求,在每一起审判案件中,对各类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违法行为保持严厉打击的态势,为提振消费者消费信心,规范经营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