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2月4日电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依托执行指挥平台,在宁德市福鼎市人民法院的协助下成功将一起执行案件的涉案车辆扣押并交付申请执行人。
三元法院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赴福鼎市对该案被执行人杨某名下的一辆奔驰轿车进行查控。抵达现场后,发现该车辆停放在一处村民自建的柴火间内。然而房主年事已高,仅会使用当地方言,对执行干警的询问一知半解,此刻“语言关”成为执行工作的最大阻碍。三元法院立即启动异地协作执行机制,联系福鼎法院请求协助。
福鼎法院高度重视,迅速调配车辆及多名干警赶赴现场支援,用当地方言与房主进行有效对话,了解到该车辆现由房主的儿子郑某实际占有使用,房主联系其子来到了现场。
起初,面对两地法院的干警,郑某有些抵触:“这车是杨某抵债给我的,钱还没还清,你们法院事先没通知我,怎么就来扣车?”法官意识到郑某可能将老百姓常说的“抵债”与法律意义的“抵押”混淆,向郑某解释道:“我们理解你的说法,但是你说的‘抵债’如果未办理正规的抵押登记,在法律上不能对抗法院的强制执行。”但郑某一时难以接受,表示在杨某偿还其债权之前不愿将车辆交予法院。
面对此情况,三元法院干警出示相应的法律文书、证据材料,进一步向郑某明晰法律关系,该案申请执行人据以执行的债权已经生效判决确认,并且法院已首先查封该车辆。郑某担心法院将车辆拖走后自己的权益无法获得保障,福鼎法院执行干警继而从情理角度,告知其可以另行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最终,郑某消除疑虑,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将车辆从柴火间移出交给法院处置。
“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此次两院携手,有效破解了异地执行难题,充分彰显了“全国执行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与“交叉执行”机制的显著效能。接下来,三元法院将继续拓展与深化跨域司法协作,不断凝聚执行合力,全力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以实际行动捍卫司法公正与权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