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2月2日电(郑光荣)“手机促销返利,购买即享高额回报”——面对这样的“好事”,不少消费者可能会心动,但看似诱人的“返利”背后,却隐藏着诈骗的圈套。近日,永泰法院审结一起假借手机促销返利骗取赌博资金的诈骗案,被告人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2022年6月,被告人张某某为筹集赌博资金,虚构某手机通讯店有“促销返利”活动,以“购买手机后按期返还高额利润”为诱饵,诱使被害人李某某、陈某某、严某某等人下单。为获取信任,张某某初期按时支付返利,营造“守信”假象,先后骗取三名被害人共计213964.5元,全部用于网络赌博。
因无力偿还钱款,张某某向被害人出具借条,但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被害人李某某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官在审理中发现案件可能涉及刑事犯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2024年3月,张某某主动投案。案发前后,其通过本人及家属退赔部分款项,其中严某某被骗款项已全部还清,陈某某、严某某对其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被告人张某某具有自首、当庭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从轻、减轻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借条虽是民间借贷的常见凭证,但在特定情况下可能成为刑事犯罪的“伪装”。本案中,张某某出具借条的行为,不能否定其骗取财物用于赌博的非法占有目的。司法实践中,需结合行为人还款能力、钱款用途、欺骗手段、出具借条的真实意图及案发前还款行为等综合判断,准确区分民间借贷与诈骗犯罪的界限。
法官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高额返利多是‘陷阱’。”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对“投资返利”“熟人借款”等行为保持理性判断,尤其要注意核实对方身份、资金用途及实际履约能力。如发现对方存在虚构事实、挥霍资金、逃避债务等异常,应及时留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财产受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