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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一公司未按规定要求设置防火门,重罚!

  近日,石狮市一服饰织造有限公司因存在未按规定要求设置防火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被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立案查处并处罚13700元。

  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在对该公司进行火灾延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三至七楼疏散楼梯间未按规定要求设置防火门,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针对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大队监督员当即拍照取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并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13700元的行政处罚。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深刻意识到存在消防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将立即着手整改隐患,履行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切实确保单位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