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19日电 (黄月)近日,一场面临特殊困境的纠纷,在连江法院青禾调解团与涉残特邀调解员的携手下温情化解——司法力量与社会关怀的双向奔赴,在微凉时节注入了最坚实的法治温暖。
这起纠纷的缘起,是四名未成年人间的言语冲突升级。争执过程中,未成年残疾人小孙被另外三名未成年被告共同打伤,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4000余元。小孙家长亦身患残疾,家庭生活本就步履维艰,身体的伤痛尚未平复,后续维权的阻碍更让这个特殊家庭陷入困境。无奈之下,小孙由其家长作为法定代理人,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为由,将三名被告及其家长(法定代理人)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等共计34556元。
案件受理后,连江法院高度重视这起涉残涉未成年人的特殊纠纷。考虑到原告家庭的残疾背景导致维权能力较弱,且双方当事人均为未成年人,单纯判决虽能终结诉讼程序,却难以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甚至可能对未成年人的成长造成负面影响。依托此前与县残疾人联合会、县司法局联合制定的《联合保障残疾人诉讼权益的工作机制》,连江法院迅速启动涉残纠纷绿色通道,第一时间与原告小孙家长取得联系,征得同意后,选派青禾调解团成员协同涉残特邀调解员共同开展先行调解工作。
青禾调解团法官助理黄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梳理案情,组织各方进行面对面沟通。调解中,法官助理一方面向被告家长明确未成年人侵权后监护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细致为小孙父母解读法律规定与赔偿标准;涉残特邀调解员则凭借对残疾人群体的了解共情及丰富调解经验,耐心与小孙父母沟通,缓解其焦虑情绪。同时,引导三名被告家长正视孩子的行为过错,换位思考原告家庭的特殊困境。
调解过程中,双方曾因赔偿金额、责任划分产生分歧:小孙家长认为,孩子受伤后不仅产生了医疗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交通费等均为实际支出,且孩子精神上遭受了较大打击,索赔金额合理合法;而被告家长则表示家庭经济条件有限,部分赔偿项目难以承担。针对这一僵局,调解团队采取“分步疏导、情理兼顾”的方式,先向被告家长详细核算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实际支出及后续复查所需费用,明确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再向小孙家长客观说明被告的经济状况,建议在合理范围内调整索赔诉求,兼顾双方实际情况。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在法官助理与涉残特邀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三名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赔偿款1万元,且各自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赔偿协议签订时,小孙家长向法官和调解人员表达了诚挚感谢。同时,三名被告家长也连连表态:“孩子们已经得到了深刻教训,我们也会切实履行教育监护义务,杜绝此类错误再次发生。”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既是法院保障残疾人诉讼权益的生动实践,也是涉残权益保障联动机制发挥实效的有力印证。从立案接待到纠纷调解,从法律释明到权益实现,把司法温情融入每一个环节,让残疾人群体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与社会关怀。
今年以来,连江法院联合残联、司法局等部门,持续完善涉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优化无障碍设施建设及导诉服务,为残疾当事人提供便捷诉讼环境;开通涉残纠纷绿色通道,推行上门立案、诉讼费减免缓交、法律援助提供等便民举措。聘请3名熟悉残疾人事务的特邀调解员和1名诉讼辅导员,为残疾当事人提供从诉讼引导到纠纷调解的全流程优质服务,凝聚起保障残疾人诉讼权益的强大合力。依托全国助残日契机,前往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公益慰问活动,同步开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专题法律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残疾人、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良好法治氛围,为残疾人群体搭建起便捷、高效的维权桥梁。
这起涉残未成年人纠纷的化解,正是司法力量与社会力量协同发力的缩影——当法律的刚性约束与人文的柔性关怀有机结合,当特殊群体的维权之路不断拓宽,我们必将朝着“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稳步前行,让每一个生命都能在法治阳光下绽放光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