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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宪”筑基 与“法”同行

  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8日电(严榕清 余婷婷)2025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第八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长乐法院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校园讲座、设点宣讲、靶向答疑”三种形式,推动宪法精神在基层深入人心。

  宪法进校园,法治伴成长

  为推动宪法精神融入校园日常,长乐法院干警走进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开展“法官面对面”普法活动。干警以“反对校园霸凌”为主题,围绕宪法中“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人身自由不受非法侵害”等内容,运用典型案例拆解校园霸凌的法律界定、危害后果及维权路径,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法治校园建设。

  宪法进基层,宣讲润民心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长乐法院干警在金峰镇源安广场、古槐镇中街村新宁公园广场同步进行“宪法答疑解民忧”暨“平安三率”宣传活动。围绕群众提出的邻里纠纷、合同履行、权益维护等实际问题,干警立足宪法精神,从“婚姻家庭中如何保障自身权益”到“不小心陷入纠纷该找什么渠道解决”,把法律条文转化为鲜活的生活场景,让群众直观感受到宪法作为“权利保障书”的实践意义。

  宪法释疑惑,权益护民生

  “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现场,长乐法院干警设立宣传点位,通过讲解宪法知识展板、发放普法手册等方式,围绕宪法的起源、重要地位、基本原则、公民权利与义务等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在场群众展开细致讲解,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源于实践。长乐法院始终坚持以宪法为遵循,常态化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把学宪、知宪、守宪、用宪内化为行动自觉,筑牢法治社会建设的思想根基与实践根基,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长乐、法治长乐贡献坚实的法院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