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4日电 为了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激发商品住房消费潜力,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泉州洛江区于2025年11月29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开展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活动。
根据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活动的通知》(简称《通知》),活动实施范围为洛江区辖区内房地产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商业、办公、车位)。参与活动对象为2025年11月29日至2026年6月30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业主,购买日期以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根据《通知》,补贴标准为(一)购买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业主,可享受每套5万的购房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业主,可享受每套3万的购房补贴。(二)二孩家庭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业主,叠加给予每套1万元购房补贴;三孩及以上家庭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业主,叠加给予每套2万元购房补贴。
据悉,补贴发放实行即申即享,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认购协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同步核实购房人基本情况、确认补贴金额、收集相关证明材料,业主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直接向购房人发放购房补贴。
此外,《通知》要求(一)同一套住房只能申请一次购房补贴。(二)网签备案系统对完成补贴发放的商品房进行标记,若购房业主在办理该商品房的不动产权证之前,注销网签登记备案合同的,须先行退回补贴资金。(三)购房业主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对购买者通过隐瞒、欺骗等方式骗取补贴的,应退回资金。(四)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活动期间叠加赠送家电、物业费等礼包,让市民享受到更多的购房优惠,拉动购房需求。(五)本公告由洛江区住建局负责解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