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某化工有限公司因擅自改建铁棚存放危险化学品空桶,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被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处以罚款。这一案例暴露出部分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上的侥幸心理,也为同类企业敲响警钟。

2025年9月16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在甲类车间利用原有铁棚,违规进行半包围,用于存放醇酸树脂等原料空桶。经专业机构核验,改变用途后的铁棚外缘与甲类储罐区间距仅14.7米,远低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5米的最低标准。第三方机构报告指出,该企业曾在安全评价中隐瞒铁棚实际用途,通过“临时堆放”规避监管,最终导致重大隐患形成。

执法人员强调
甲类储罐区存放着甲醇、乙酸乙酯等重点监管危化品,防火间距不足极易引发连锁爆炸。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监管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
此案揭示出当前安全生产监管的深层挑战,部分企业通过“技术性规避”手段应付检查,将临时设施变为永久隐患。监管部门表示,将建立改建项目动态跟踪机制,对危化品企业非主体工程实施备案核查,从源头堵住“打擦边球”空间。
安全无小事,合规即生命线。这起案例警示企业:任何对安全标准的“打折”,都是对生命的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