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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宗“垃圾分类+生态执法”碳减排量交易在厦门翔安成功签约落地

  中新网福建新闻10月26日电(记者 李思源)近日,厦门市翔安区成功打造了全国首宗“垃圾分类+生态执法”碳减排量交易案例。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的碳减排量,由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人通过产权交易中心,以自愿认购的方式,来履行损害赔偿义务。

  厦门市翔安区金海街道鼓岩社区自2016年成立以来,把垃圾分类转化成日常生活的文明行为习惯,并将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作为居民保护环境、修复生态的具体行动。早在2019年,鼓岩社区就已经实现了垃圾分类全覆盖,2025年,社区的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低值可回收物分出率达到了45%以上,位居全区第一,远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023年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选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近日,鼓岩社区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的2250吨碳减排量,由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人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厦门市碳和排污权交易中心),以自愿认购碳减排量的方式,来履行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这一“垃圾分类+生态执法”碳减排量交易的创新实践,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追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提供了全新路径和示范样本。

  此次交易首次将居民社区垃圾分类实现的碳减排量,转化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履行载体,让“全民参与的绿色行动”与“生态修复的法律责任”形成有机衔接。这不仅使垃圾分类的碳价值得到实质性体现,更拓宽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履行路径和出口,为破解生态环境行政执行中“赔偿责任难落实、生态修复缺抓手”的困境提供了全新思路,创新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激励与约束协同机制,有效提升了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

  厦门市作为全国首创“垃圾分类+生态执法”碳减排量交易模式的践行者,其实早在2024年1月、10月和12月,分别推动了全国首宗垃圾四分类、低值可回收物分类、生厨余分类和资源化碳减排量交易落地,通过“碳减排量交易”这条金丝线,串起垃圾分类、生态保护、资源化利用等领域,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机制;

  2025年,厦门市发布了《厦门市居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碳普惠方法学》,此次实践,立足于对国家“提升垃圾分类管理水平”“构建碳普惠公众参与机制”等决策部署的创造性落实,拓展于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新模式的积极探索,最终贡献于为深化生态文明建设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厦门经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