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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区检察院分龄分层普法 筑牢校园安全屏障

  金秋九月,莘莘学子重返书香校园,开启新的征程。为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发生,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在开学第一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法治副校长到辖区内六所中小学校,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以及学校教职工,围绕预防学生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强制报告制度等专题,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法治宣讲活动。至此,芗城区检察院实现了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履职普法活动全覆盖。

  给小学生的“开学第一课”:寓教于乐,向学生欺凌说“不”

  在充满朝气的小学课堂,检察官首先通过“揉纸团”小游戏——拿出一张白纸,几个同学对这张白纸说一句类似“你长得真丑”“你真没用”“你真笨”等不好听的话并揉皱这张纸。紧接着,再用一句类似“你已经很棒了”“我愿意和你做朋友”等鼓励的话试着把这张纸抚平。结果学生们发现,怎么也抚不平这张白纸上的褶皱。

  以此,检察官语重心长地说道:“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是一张纸,渴望被写下爱与鼓励的言语。随口的一句谩骂都可能让别人伤心很久很久,即使道歉,褶皱的纸也不可能变回原来的样子。”

  检察官在课堂上针对小学生的认知特点,摒弃了枯燥的法条宣讲,转而采用播放趣味动画短片、讲述寓言故事、进行情景模拟互动游戏等生动活泼的形式,教育引导学生们要友爱同学,遇到欺凌时学会保护自己,并及时向老师、家长求助,勇敢地向一切形式的欺凌行为说“不”。轻松愉快的课堂氛围中,公平正义、尊重他人、自我保护的法治理念悄然浸润着孩子们的心灵。

  给中学生的“开学第一课”:以案释法,筑牢预防犯罪防线

  面向中学阶段的学生,检察官的课程内容更具针对性和警示性。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一主题,结合近年来办理的典型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例,详细剖析了青春期容易引发的几种常见犯罪类型及其严重法律后果。课程不仅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更着重引导学生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告诫他们要明辨是非、谨慎交友、增强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学会控制情绪、理性处理矛盾,远离违法犯罪,走好青春每一步。

  给学校老师的“开学第一课”:明晰责任,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学校老师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检察官专门为学校教职工开设了以“强制报告制度”为主题的法治讲座。系统解读了强制报告制度的法律规定,明确了报告的主体、需要报告的情形、不报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报告的程序和途径。通过真实案例,强调了落实强制报告这项制度对于及时发现、阻断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性,呼吁学校教职工切实增强报告意识,履行法定义务,携手筑牢在校未成年人免受侵害的“防火墙”。

  据了解,此次开学季法治宣讲活动,有效提升了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增强了教职工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感和能力,为构建平安、和谐、法治的校园环境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芗城区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持续推动法治副校长履职落到实处,用法治阳光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他们的美好未来保驾护航。(供稿人:芗城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