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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法院构建三大屏障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网

  每一个孩子都是未来的希望,每一颗童心都值得被温柔以待。近年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始终立足审判职能,主动向前一步与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共育,积极构建司法保护、家校共护、社会守护“三大屏障”,以法治之力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严惩犯罪+柔性调解”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终身禁止被告人陈某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这是一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判决书中的庄严宣告。

  随着教育培训行业蓬勃发展,未成年人的安全隐患也与日俱增,为进一步净化教培行业环境,晋安法院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规定,对教职员工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判决“终身从业禁止”,从源头上斩断伸向孩子的“黑手”。

  未成年人权益不容侵犯,这只是晋安法院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缩影。近三年来,晋安法院共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20余件,对5名教培机构工作人员宣告“从业禁止”,以法治利剑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同时,全面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对38名符合封存规定的未成年犯实施犯罪记录封存,用法治之光照亮回归之路。

  在涉少家事审判中,晋安法院亦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积极推行“柔性调解+心理疏导”双轨模式,努力搭建家庭矛盾修复“连心桥”。

  “真的非常感谢‘茉莉姐姐’,小孩的抚养费有着落了,我也可以放心了。”这是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因小孩父亲收入骤减,无力支付抚养费,以致成讼。晋安法院依托与晋安区妇联共同成立的“茉莉姐姐”家事调解中心暨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在诉讼中邀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和教育专家介入,对纠纷进行联动联调。最终,巧妙运用“背靠背”的调解方法,从心理、情理、法理三个维度缓解对立情绪、释法析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近三年来,晋安法院共妥善审结涉未成年人离婚、抚养费等家事矛盾纠纷155件,调解撤诉率达65%,针对涉未成年家庭暴力,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份,最大限度减少对未成年人的身心伤害,致力营造温馨的家庭环境。

  “法治课堂+家教指导”筑牢家校共护屏障

  “法治教育要从校园扎根。”晋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勤武作为法治副校长,连续多年带头深入对接福州市第七中学,通过“开学第一课”“以案释法”等形式,为校园法治教育注入司法动能。

  在榜样引领下,晋安法院一批又一批法治副校长走进辖区中小学校,利用六一儿童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围绕预防青少年犯罪、抵制校园欺凌等主题,为在校师生和家长们带来精彩的法治课堂和法治家长会,通过一项项精准而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共同构建起“家校联动、司法护航”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2024年以来,晋安法院共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近30场,惠及师生、家长1000余人次。

  做好校园普法工作的同时,晋安法院还格外关注父母对子女的家庭教育情况,积极为问题家庭“把脉开方”。“孩子叛逆的背后,往往是家庭教育的缺失。”这是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家长在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场景。17岁的小李为了向父亲索要钱财,持刀胁迫、控制母亲及弟弟,后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晋安法院当即向小李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二人一同来到法院接受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法官和心理咨询师共同引导他们如何更好关注孩子心理需求,重塑亲子沟通方式,并为小李回归社会之路建言献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以来,这样的工作晋安法院已坚持了3年有余,先后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5份,为更多家庭敲响责任警钟,让“依法带娃”成为新时代家庭教育的必修课。

  “跟踪帮扶+协同育人”筑牢社会守护屏障

  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决不能“一判了之”。晋安法院高度重视涉罪未成年人的回访帮扶工作,无论是特殊听证会的会场还是未管所的课堂,少年审判法官的身影从不缺席。

  针对“家长管不住、学校不好管”的严重不良行为少年,法院6次参与特殊听证会,推动14名未成年人转入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并常态化回访70余名少年犯,用温情帮教、感化走入歧途的少年,助力其日后重新融入社会。

  此外,晋安法院还积极扩大协同育人“朋友圈”,与晋安区教育局、区妇联共同签署《家校社协同育人法治协作共建协议书》,成立全省首个“家校社协同育人法治联络站”,推动形成“家庭尽责、学校引导、社会参与、司法兜底”的全方位保护格局。

  “根据民法典,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可要求全额返还。”这是晋安法院依托家校社协同育人法治联络站开展的一场“共享课堂”。2024年,晋安法院以联络站成立为契机,为辖区8所学校和5个村(社区)开设首批“共享课堂”,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普法,覆盖千余名师生家长,让法治温暖触手可及。

  同时,晋安法院还积极发挥司法建议治理效能,以司法建议“小切口”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大文章”。在案件办理中,注意到未成年人出入娱乐场所现象时有发生、未成年被害人询问工作仍不规范等问题,经过充分研判,及时向公安机关、文旅局等单位共发出司法建议5份,助推社会保护与源头治理同向发力。

  以法治之名,护未来之光。“未成年人审判是一项讲政治、讲法治、讲情怀的事业。”晋安法院将一如既往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晋”心守“未”的担当,深化涉少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拓展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让法治成为呵护童心的坚实铠甲。(晋安法院:郑玮明、郑伊婧、郑丹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