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5月27日电(李融融)2025年2月,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福安市某某造船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该企业地处“环三都澳湾区”,持有107亩优质工业用地及16公顷海域使用权,具备国家二类船舶修造资质、外籍船舶维修特别许可等特殊资质。
为优化区域资源配置、助力优质企业重整,福安法院创新引入检察监督机制。2025年5月20日,福安市检察院受福安法院邀请首次全程参与债权人会议,通过查阅资料、听取管理人汇报、记录债权人意见等方式,对债权人会议全程监督见证。针对本案已申报的180多笔合计23亿余元的债权,与法院交换意见,沟通建立“异常债权预警台账”,并对债权人如实申报债权、诚信诉讼等作出风险提示,引导债权人依法行使权利。
同时,针对企业账册移交、人员配合等关键环节,检察机关同步提出履职督促建议,明确法律后果,确保破产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据悉,“检察监督+破产清算”模式,既规范了审判权的行使,又增强了市场主体对破产程序的信任度,极大提升了破产案件的审理质效。
下一步,福安市法检机关将以此案为契机,持续深化司法协作,构建重大案件联合会商、破产逃废债防范打击等机制,通过制度创新释放市场主体活力,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具示范意义的“闽东司法方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