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4月29日电(力振炜 张泽尧)“我想和买家协商解决纠纷,你们可以帮我吗?”4月初,永泰法院大洋法庭接到小艾打来的求助电话。
原来,春节放假在家的小艾,在朋友的推荐下在小红书上卖起了境外某品牌保健品。小文通过小红书向小艾购买了一个疗程价值1800元的产品,但食用后出现不适,对样品进行鉴定后发现小艾出售的保健品中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药物成分,因此将鉴定报告等材料发送给小艾并主张十倍赔偿,双方多次沟通均没有结果。
“我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赔偿对方损失,但也希望可以确保赔偿后不会再次被对方追索或者起诉。”还在找工作的小艾不想卷入诉讼或影响征信情况。
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打消小艾的顾虑,大洋法庭工作人员迅速将该纠纷引导至大洋镇综治中心开展调解。4月11日,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与身在辽宁省的小文取得电话联系,在征得小文同意后立即召集法官、综治人员、人民调解员组成联合调解小组开展线上调解。
“小艾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如果进入诉讼可能被判赔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但考虑到他的偿付能力,即使你胜诉也要经过繁琐漫长的程序才能全部兑现。”调解小组从中周旋,“如果适当减免主张的数额,可以更快拿到赔偿。”在调解小组的安抚和引导下,小文同意将赔偿数额降低至7500元,小艾也承诺按期完成支付,双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小组旋即根据双方沟通结果,拟定了调解协议。
在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的引导下,4月15日,小艾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提交了案件调解申请。值班法官收到调解派件后,在原班调解小组的共同见证下,组织双方以在线视频方式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并签订调解协议。如果小艾没有如约支付赔偿款,小文可以依据调解协议起诉;相反,如果小文主张超过约定数额的赔偿,小艾也可以依据协议抗辩。双方都得到了满意的结果,矛盾纠纷就此化解。
最后,法官还对小艾进行口头批评教育,提醒其不管在何平台销售何种产品,都要遵守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规定,尽到谨慎的进货查验义务,对买家也对自己负责。
“谢谢你们帮我解决了这次纠纷。我会吸取教训,日后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做‘法盲’。”如释重负的小艾表示。
近年来,永泰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辖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不断探索完善诉非联动机制,逐步形成多元解纷挺在前、司法裁判兜底的工作模式,有效把多发易发、法律关系明确的矛盾纠纷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诉讼是最费时费力的纠纷解决方式,探索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以来,大量案件通过非诉讼方式得到化解,实现矛盾纠纷一揽子、专业化解决,既减少了当事人诉累,也减轻了我们工作压力,实现了多方共赢的局面。”永泰法院工作人员介绍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