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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水、议水、评水”工作机制写入三明市人大决定

  中新网福建新闻4月27日电(朱超 严华宏)近日,随着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草案)》,“晒水、议水、评水”工作机制正式被写进人大决定,成为三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

  自2024年8月三明市发布2024年1号河湖长令,探索建立“晒水、议水、评水”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机制以来,三明市着力“晒水”明责,针对55个国省控断面及134个乡镇交接断面,建立领导挂包负责机制,每月在市县媒体上公开亮晒断面水质、区域交水图、河湖“四乱”整治情况、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等,并将“晒水”结果呈报市县级河长。

  深入“议水”聚力,建立部门协调、流域联动的水质会商机制,每季度由市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召开议水会,全面通报剖析水质情况,深入查找问题不足,会商解决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确保河湖治理工作落深落实。

  突出“评水”问效,按“改善者受益、恶化者补偿”原则,设立年度流域水质奖补专项资金,奖优罚劣;每半年将各领导挂包断面水质情况报组织部门,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激发各级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如今,“晒水、议水、评水”工作机制写入人大决定,为三明河湖长制工作提供了更坚实的制度保障和法律支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