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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布3起工贸企业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典型案例

  为有效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从“他律”向“自律”转变。近日,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公布第二批3起工贸企业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5年2月9日16:35,厦门厦顺铝箔有限公司轧机操作人员在上料卷时,发现入口操作侧有一颗固定锥头弹簧键槽的螺丝脱落了一半,轧机操作人员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上报给主管,主管接报后立即安排值班设备人员到场处理,及时消除了螺丝脱落这一安全隐患。注:若操作人员未及时发现螺丝脱落情况,在设备高速运转过程中,因螺丝脱落会导致锥头振动,进而影响产品质量,还会造成卸卷困难、掉卷等事故发生。依据《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公司给予该操作人员100元的奖励并进行通报表扬。

  案例二

  2025年3月13日,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钢丝课员工钱某某发现204#车间135#流程挤出机与钢丝预热台之间存在安全漏洞(人员可以随意进入,容易造成卷压伤害),该员工及时向安全部门报告,公司立即安排工务部门到现场处理,安装隔离护栏,及时消除了隐患。根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规定,公司给予该员工50元的奖励。

  案例三

  2025年3月17日16时许,厦门太平货柜制造有限公司喷漆组员工王某某发现面漆水泵电机冒烟,立即向班组组长汇报,组长接到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打开动力箱关闭电机开关,并使用2瓶灭火器灭火,由于处置及时,避免一起火灾事故发生。依照《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公司分别给予班组长、员工200元、1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