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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应急管理局公布4起安全生产举报案例

  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实施社会监督、发挥群防群治作用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南平市积极拓宽安全隐患举报渠道,建立“安全眼”举报平台二维码,出台《南平市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现公布4起2024年以来严肃查处的安全生产举报案例。

  01

  2024年1月,光泽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有人在光泽县坪山北路一仓库内(老油库场地)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经查,该仓库内共储存烟花176箱、鞭炮58箱,存在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光泽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光泽县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规定,光泽县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2月奖励举报人3750元。

  02

  2024年2月,浦城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浦城县某工贸企业在熔炼车间顶棚维修作业时,未与维修公司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经查,该企业进行熔炼车间顶棚维修作业时未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规定,浦城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浦城县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规定,浦城县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4月奖励举报人3000元。

  03

  2024年3月,延平区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延平区某工贸企业员工无特种作业资格证从事焊接作业。经查,该企业有一名现场作业人员未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进行焊接作业,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延平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南平市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规定,延平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4月奖励举报人3000元。

  04

  2024年6月,南平市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政和县铁山镇(政和县铁山某加油站)违规违建,隐藏储油罐。经查,该加油站确有隐藏一个油罐,正在使用的另一个柴油罐容积由15m³扩大至50m³,存在与设计不符的违法行为,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南平市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11月奖励举报人57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