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周密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人民法院小陶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2022年9月,程某与管某在江西因工作相识,经相处了解逐渐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次年6月,双方在管某老家永安市洪田镇举办订婚宴,程某向管某支付订婚彩礼5万元、女方亲属红包2万元、改口费红包0.3万元等费用。订婚后至2024年1月期间,程某与程某母亲通过微信支付管某结婚准备金2.2万余元。
2024年3月,管某因与程某感情不合提出分手,双方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关于彩礼返还问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始终争执不下,程某遂将管某诉至永安法院,要求返还彩礼等共计9.5万余元。而管某则向承办法官表示,双方订婚后其曾怀孕流产,此过程中程某对其漠不关心,双方感情破裂而无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责任不在自己,且程某及其母亲支付的部分款项系用于双方同居生活,故不应返还。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身在异地,为减轻他们的奔波讼累,该案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通过“云上法庭”系统让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并针对已掌握的案件事实及证据材料向双方询问详细的款项支付及用途情况,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法官线上远程邀请管某所在社区网格员参与联合调解,通过“背对背”说理、“面对面”沟通的方式,多角度倾听双方诉求,从彩礼数额认定、同居生活时间等实际情况出发,引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终,管某同意分期返还程某彩礼4.5万元,该起婚约彩礼纠纷得到顺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