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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法院制发司法建议 营造良好网络营商环境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人民法院向某电商平台发出涉网络营商环境领域的《司法建议书》,提醒企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纠纷隐患及管理漏洞,帮助其降低经营风险,保障消费者权益。

  福清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查明,黄某通过微信群聊发送指定产品的购买链接,并标明数量、付款金额、返利金额、返款金额及货物的转寄地址等信息,包括杨某在内的多名群成员购买后在群中报数对账刷单赚取收益。

  法院认为,此种行为涉嫌以刷单炒信的方式进行虚假宣传,进而使得平台相应信用评价与客观情况相悖,于消费者而言,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于其他商户而言,构成不正当竞争。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网络营商环境,福清法院向该电商平台发出司法建议并抄送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其加强对平台商户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行为的防治,鼓励监督平台商户诚信经营。该电商平台在收到司法建议后积极复函反馈,并针对出现的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这番有‘建’有‘纳’,落地有声,实现了法企的良性互动,我们将继续主动作为,依法共促网络电商行业健康发展。”福清法院相关负责人说道。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林佳伟 林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