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正文

为盖房填埋邻居农田排水沟 福建大田庭所联动化纠纷

  日前,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法院建设人民法庭联合奇韬镇党委政府、司法所共同化解了一起邻里通行纠纷。

  原来,胡某因修建房屋,需临时使用邻居林某承包经营土地旁边的排水沟及田埂来运输建筑材料,便私自留管后将排水沟予以填埋。林某认为,胡某在没有提前“打招呼”的情况下,擅自填埋排水沟,导致其承包经营的土地雨天排水不畅,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双方就此事产生矛盾,邻里关系一度紧张,后林某一纸诉状将胡某诉至大田县法院。

  法庭受理后认为,该案虽事不大,但邻里纠纷不同于其他民事纠纷,简单判决容易使矛盾加深,并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于是,承办法官联合镇党委政府、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在现场明晰双方责任,并进行释法明理。

  经过多部门联动调解,双方解开心结,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林某同意无偿为胡某修建房屋提供便利,胡某也承诺两年内建好房屋后,会立即将排水沟恢复原状。就此,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的同时,也成功修复了邻里关系。(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涂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