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法院建设法庭到文江镇山芹村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解决了两位老人的“养老难”,修复了亲情,还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普及了法律知识。
据悉,林大爷与杨大妈共育有三个儿子,二儿子早年去世,大儿子和小儿子常年在外打工,目前二人在山芹村居住。因两个儿子没有定期给生活费,两位老人便诉至大田法院,要求大儿子和小儿子每年一次性给付赡养费24000元。
法庭受理该案后,为妥善处理案件中的复杂纠葛,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也为方便老人参与诉讼,承办法官到两位老人的住所地村部巡回审理此案。庭审中,法官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了解到老人的两个儿子并非不给赡养费,只是没有定期给付,便从维系亲情关系角度出发,采取柔性的解决方案耐心地从法律、伦理、亲情等多种角度释法明理,逐渐打开双方的心结。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与村委会的劝说下,双方就赡养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老人的两个儿子承诺从2024年4月起每月各支付给两位老人赡养费每人每月500元。至此,该案圆满得到解决。(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方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