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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治理专题研讨会在厦门同安法院举办

  日前,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生态环境局、中共厦门市委党校、同安区人民法院、各区生态环境局在同安法院共同举办“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协同守护生态文明”专题研讨会。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巡视员周海萍、中共厦门市委党校副校长杨立茂、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庭庭长叶青、同安区人民法院院长陈穆峰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中共厦门市委党校科研处、法学教研部教师代表,以及各区生态环境局分管局负责人、厦门两级法院生态庭干警等。

  会上,中共厦门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石东坡主任以《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贡献新的法治力量》为题作专题授课,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庭分别就近年来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工作基本情况进行通报。

  随后,两级法院生态庭、市区两级生态环境局与市委党校围绕基层生态环境执法难题、生态环境执法与司法审判协同机制、完善有厦门特色的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机制、增强海丝中央法务区服务生态文明法治建设、领导干部生态文明法治意识增进途径等问题开展深入交流研讨。

  会议期间,中共厦门市委党校、同安区人民法院共同签订了《院校科研合作项目协议》。院校科研合作项目以课题研究为牵引,依托厦门市领导干部生态法治现场教学点开展日常活动,推动双方在课题调研、干部培训、政策研究、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合作,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助力提升领导干部生态法治意识和水平。

  中共厦门市委党校副校长杨立茂充分肯定厦门两级法院近年来在生态司法方面先行先试的经验做法,希望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团队和科研管理部门以此次签约和研讨会为契机,加强司法人员与科研人员、理论与实践的优势互补、强强联合,按照党校决策咨询工作“小切口、深思考、可操作”的要求,精心选题,扎实调研,深入研讨,争取尽快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高质量决策咨询成果。

  下一阶段,同安区人民法院将以本次会议的召开为契机,持续提升生态环境审判专业化能力建设,做深做实“校院科研合作项目”,继续为党校法学教研部提供更多来自生态法治实践领域的新鲜经验、实践问题、一手素材,为厦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实践支撑与智慧支持;助力提升生态环境协同共治能力,健全执法司法协调联动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纠纷共调等方式途径,加强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执法难点、热点问题方面的沟通交流,共同守护优美生态环境。(厦门同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