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6月18日电(黎丽 陈晓丽)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日前,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前往福建马尾闽江河口湿地所在地云龙村开展“青山未老千秋旺,绿水长流百业兴”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马尾法院干警前往福建马尾闽江河口湿地巡查,向湿地工作人员深入了解湿地的生态环境、水鸟种类以及湿地保护的现状;向保护区周边游客发放宣传手册,普及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公众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自觉。
随后,马尾法院干警在云龙村委员会召开环境普法宣传讲座。法院干警通报了五年来马尾法院生态司法保护工作的成效,向村民宣传了最高院发布的生态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以及马尾法院近年来办理的生态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呼吁村民共同关注河湖治理、古名木保护工作,探讨完善水污染防治和林木司法保护的新举措,为共同实现水清岸绿的目标发力。
近年来,马尾法院依托驻区河长办、林长办、闽安古镇、福建船政文化保护法官工作室,依法严惩盗伐林木、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持续加强做优“生态+文态”“打击+修复”“法润闽江、大美‘湿’篇”等生态司法品牌,大力推动马尾生态司法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马尾法院将继续做好践行“两山”理念,依托福建马尾闽江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法官工作室,继续扩大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厚植人民群众生态司法保护理念,提升生态司法保护品牌的影响力,营造生态环境保护全民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