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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有福之州 “典”亮幸福之城

  中新网福建新闻6月7日电(翁熖婷)近日,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司法局联合福州市司法局、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福清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人员、“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走进福清市江镜镇前华村,开展“民法典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活动现场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奖问答,男女老少都踊跃参与回答,现场气氛热烈。活动既向群众普及贴近生活的法律知识,也激发了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的积极性。

  活动中还穿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赠书仪式、宣讲、朗诵表演,以及太极、古典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

  此外,福州市司法局、福清市司法局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摆放法治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普法材料等方式,向在场群众宣传了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防范非法集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反邪教、诚信建设、垃圾分类等主题的宣传材料。

  同时,“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还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相邻关系、宅基地使用权等方面的问题,引导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全面提升法治素养。

  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200余份,宣传品100余份,覆盖群众300余人。本次活动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使他们成为法律宣传的参与者、受益者,引导其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有助于建立良好的乡村社会秩序。(完)